发布时间:2025-04-10 00:00
****重症中央监控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重症中央监控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预算 | 65万元 |
采购内容 | ****重症中央监控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病人监护仪10台、中央监护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 文件“供应商须知”中。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则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
付款方式 |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服务地点 | ****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公司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 地址:**市**区人民路186号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0561-****82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人民东**2017号 联系人:余静 联系电话:0561-****567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公示期 | 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重症中央监控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公司受托,将对“****重症中央监控监护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4月17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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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重症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docx 评分细则.docx 意见反馈书格式.doc 重症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货物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