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六路
中标金额:捌亿陆仟万元整(****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2GW新型高效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一期)项目 范围:330MW高效碲化镉发电玻璃生产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时间:365日历天。 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世琼、程晓敏、刘金忠、刘学标、王建全、胥伟、潘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8040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3月17日
3.开标日期:2025年4月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黄小卫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10.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二)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异议)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异议)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4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2.提出质疑(异议)的条件
提出质疑(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应当提交质疑(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异议)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发改委:0558-****369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安驰大道西、侧经八路东、纬三**
联系方式:182****50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0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工、张工
电 话:182****5008、0558-****098
十、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业绩业绩.pdf 3.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pdf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