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经济开发区润河路以北、辉山路以东****公司1栋车间
中标金额:****000.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88.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省****食堂经营权招标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2026年****食堂管理服务,学校师生人数约3400人,提供学生中餐,在校教师早、中餐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接招标人通知后进驻之日起至2026年2月7日止,不包括暑假、寒假、法定节假日,以实际运营天数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本明、武道云、章利民、胡莹莹、杜**、罗清明(招标人代表)、揭亮(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15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双龙路37号、**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102、0563-****99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先生,联系方式:0563-****976,地址:**市津**路103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双龙路37号
联系方式:钟先生、0563-****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邮 箱:****@qq.com
联系方式:江女士、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江女士
电 话:0563-****102、056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