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江村古建筑群江泽涵故居修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江村古建筑群江泽涵故居修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徽城镇人民路5号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叁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肆角捌分(****653.48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贰拾叁万陆仟陆佰伍拾叁元肆角捌分(****653.48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03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 称:**县江村古建筑群江泽涵故居修缮 施工范围:江泽涵故居整体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内容屋面全部重新铺盖,马头墙瓦顶重新铺筑,更换腐烂木椽条,校正木构架,拔榫的木构件进行归安,加固、挖补、接榫、更换腐烂梁枋、桁条,墩接、挖补、加固木立柱,恢复、归位安装木装修,修补更换腐烂木雕构件、更换柱底铁抱箍,恢复更换腐烂楼板,整修木楼梯等。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李本元 执业证书信息:文物保护施工责任工程师(编号:ZRGC****0003)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文祥、刘永宏、吴海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金额:11656.5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镇西门中路7号、安****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12幢4-9室,联系电话:0563-****898、173****1840。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西门中路7号
联系方式:0563-****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安****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12幢4-9室
联系方式:173****1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563-****898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