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心改造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中心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变更为“合理价格竞争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表3-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5.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异常投标的情形 | 未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一致的情形 | ||
5.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无需提供) |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5.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技术评审表(表3-2)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5.2 | 施工组织设计 | 1、工程概况 | 描述是否准确 |
2、主要施工方法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
3、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5、劳动力安排计划 |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9、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
10、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 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 | ||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12、施工组织设计整体 |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
说明: 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如有重大偏差,****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可将其按不合格处理。 2.合格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 (1)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12项以上(含12项)通过。 (2)第1至12项必须通过。 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的,暗标中有单位、个人名称或其他明显识别标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按不合格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技术暗标电子文档,技术暗标按不合格处理。 5.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重大偏差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工程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施工时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
商务评审表(表3-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3.8 | 商务报价偏差率计算标准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商务标评审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商务标评审被否决的投标报价均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C值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C=(A×Q1+B×Q2)×X 1)A值为最高投标限价 2)B值为≥A值(90%)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90%)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 3、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计算方法: 1)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 2)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 3)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取其余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 4)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在剩余有效****委员会随机抽取10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 备注: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小于A值(90%),Q1为100%,B值为0。 3)Q1为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权重,取值范围为: 50%、55%、60%、65%、70%、75% 、80% 4)Q2为投标人B值所占权重,Q2=1-Q1 5)X为基准价的修正系数 (市政、园林、装饰、其他)0.97、0.96、0.95、0.94、0.93; Q1权重值系数抽取方式:由招标人在唱标结束后,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随机抽取权重值系数Q1值。 X修正系数抽取方式:由招标人在唱标结束后,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随机抽取修正系数X值。 评标基准价C****委员会确定后,除C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价格竞争法,评标委员会对按照本章规定的办法对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对通过商务标评审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按偏差率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前9名的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不足9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偏差率相同的,全部进入评审;如有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出现不合格的,不予递补;如参与评审的所有单位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本项目流标)。按报价偏差率由小到大且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报价偏差率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候选人顺序。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最高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一中标候选人。依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且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委员会主任。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先进行清标,再进行商务标评审,对通过商务标评审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按偏差率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对排序前9名的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不足9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偏差率相同的,全部进入评审;如有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出现不合格的,不予递补;如参与评审的所有单位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本项目流标)。
4.1 评标工作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
(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 清标:
⑴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澄清、说明、补正工作提供基础。
⑵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⑶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是否存在算术计算错误。
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4.3商务标评审:
4.3.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
4.3.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3.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
4.3.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
4.3.5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3.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
4.3.7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报价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除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第1.12.4项对细微偏差进行处理外,对于其他细微偏差按以下规定处理:
(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等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存在细微偏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4)投标报价存在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处理,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3.8商务报价偏差率计算标准具体见商务评审表。
4.4确定进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名单
4.4.1通过商务标评审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按报价偏差率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排序前9名的进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不足9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偏差率相同的,全部进入评审)。
4.4.2如出现初步评审或详细不合格时,不予递补,全部不合格的,项目流标。
4.5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以上评审内容应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为合格,否则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详细评审
技术标详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7推荐中标候选人:按偏差率按从小到大且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如偏差率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5.评审内容
5.1 初步评审
5.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5.2 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①主要施工方法。
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④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⑥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⑧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定、查看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劳动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保障和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工程网络计划是否合理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与现场相符。
6. 否决投标6.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出现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的;
(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税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
(5)税金和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等未按规定计费标准进行投标的。
(6)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清单特征描述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清单特征描述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
(7)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8)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
(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0)采用电子投标的项目,非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造成电子标书不能正常下载或导入评标系统的;
(11)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出现一致的;
(12)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13)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评标结果
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偏差率按从小到大且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查询,并对拟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查询情况及异常低价评审情况记入评标报告中。
8.3评标委员会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法院网站(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建设局官网,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信用进行核对,如发现企业信用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信用要求,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对提供企业信用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公共**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8.4评标委员会按照《****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 号)《****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8.4.1投标人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
8.4.2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8.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省住建厅(投标截止前3日内截图并加盖公章)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8.4.4评标委员会登录**省住建厅网址 http://dohurd.****.cn/site/tpl/9321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cn/home,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4.5投标人对提供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公共**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8.5依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房屋建筑90%(房屋建筑90%、轨道交通88%、市政基础设施85%,根据项目对应选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
(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不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工具用具);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可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的除外);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8.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7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9.其他
9.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9.2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
2、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04月24日09:00。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邵老师 177****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182****6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元元
电 话:0551-****7719或****7729或****7739转分机号6617、182****6502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