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317-000455-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4-08 16:02:35 |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厂原水管道工程)采购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乡镇水厂改造、乡镇供****水厂原水管道工程)采购项目(三次)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华先生 0556-****242 | ||||
最高限价 | ****298.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0556-****29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09时00分 | 供货期限 | 中标人于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要求(第一批次供货于中标后 4 日历天内完成,其余批次供货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人于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要求(第一批次供货于中标后 4 日历天内完成,其余批次供货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地 址 | **区石祥路356号1幢701A室 | ||||
投标价(元) | ****742.10 | ||||
项目负责人 | 陈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证书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人于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要求(第一批次供货于中标后 4 日历天内完成,其余批次供货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地 址 | **市上**村北 | ||||
投标价(元) | ****103.30 | ||||
项目负责人 | 李金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证书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市****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人于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要求(第一批次供货于中标后 4 日历天内完成,其余批次供货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
地 址 | **省**经开区翡翠路与汤口路交叉口幸福大街27#2802室 | ||||
投标价(元) | ****016.00 | ||||
项目负责人 | 王清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
无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证书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1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556-****24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061)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