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影像工程视频拍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影像工程视频拍摄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长**路668****广场5幢807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339650.00元)
评审报价:叁拾叁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339650.00元)
评审总得分:86.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数字化影像工程视频拍摄项目 服务范围:(1)40部非遗数字化影像,在规定时长内,详尽介绍该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项目特色、技艺特点、流传范围、传承情况、发展前景等相关内容,通过高清视频让受众一目了然、印象深刻,并为项目传播拓宽渠道。(2)10部非遗新生代影像,在规定时长内,详尽介绍该新生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传承、活动开展、产业发展等相关内容,通过高清视频让受众一目了然、印象深刻。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义国(组长)、张年友、程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8000元(计算不足 8000元的按8000元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768;**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63-****954。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563-****768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