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0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建议第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原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建议第一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3.建议第二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3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4.建议第三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含公园或游园)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551-****13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4月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0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建议第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原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建议第一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3.建议第二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3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4.建议第三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含公园或游园)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551-****13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4月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0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答疑澄清1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建议第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原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或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建议第一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3.建议第二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3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修改为: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绿化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4.建议第三标段原详细评审条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每年度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游)园管养业绩或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含公园或游园)管养业绩。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业绩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551-****136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5033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