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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2024-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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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社区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及《**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社区全域国土空间,国土总面积为395.23公顷。
三、村庄类型
****社区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
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五、规划定位
休闲观光胜地,生态人文乡村。
六、主要规划指标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至规划期末,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3.47公顷;
(2)耕地
至规划期末,耕地面积93.47公顷。
(3)建设用地
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面积37.05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3.92公顷。
七、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以林田水等生态**为依托,以粮油种植为根本,结合旅游和休闲农业,做好农旅融合文章,着力打造以水产养殖特色为代表的农产品品牌,结合休闲娱乐服务+现代农业为主导产业,形成乡村旅游产业集群。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二区”的产业布局模式。
八、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包含: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5大类型,共计20个小项。落实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九、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社区耕地保有量117.7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3.4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社区林地6.1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社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4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社区居住用地19.5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社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5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工业用地
****社区工业用地1.70公顷。主要用于村庄产业发展。
7.公用设施用地
****社区公用设施用地13.1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社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8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9.陆地水域
****社区陆地水域223.40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十、公示方式:****政府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社区村务公开栏公示。
十、公示方式:****政府网站 基层政务公开雷池镇自然**公开栏公示。
十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8日(共30日)
十二、联系方式:151****6958 办公室电话:0556-****001
附件:
一表: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1.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村域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管控图
3.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
4.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