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032
专业领域:其他
****受某单位委托,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开评审时间:2025年3月28日
(四)成交候选人及最终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工时费报价97932.25元,维修常用配件及辅助材料上浮率0.1%;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工时费报价107190.00元,维修常用配件及辅助材料上浮率3.00%: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工时费报价178287.30元,维修常用配件及辅助材料上浮率7.50%:
(五)公示期:2025年4月 3日至2025年4月7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娟娟、杜巧玲、张晨光
电 话:152****1327(徐)、189****9171(杜)、187****9031(张)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五、异议(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地址:****集团大厦10****办公室)
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0551-****0155
六、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某单位
地址:****门市
联系人: 蓝先生
联系方式:0592-****110
(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