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 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招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 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三期D1#楼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土方、道路、排水、交通标线、室外给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暖通工程、景观绿化等)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公司合法注册: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基本户信息;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根据项目要求按时按量进场;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履约保证金20000元;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时间:乙方完成合同决算3个月内无息返还;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 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账号:218********4625406 。
6、招标控制价(含税):654411.02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 、卸车费、检测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1、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以下约定: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并可正常使用的优等材料,强度、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冻性、最大吸水率、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放射性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标《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标准》-GB11968-2006和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的有关标准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具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材料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甲方相关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若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2、破损率不能大于2%,材料的包修期限为:1个月 ,包换期限为:15天,包退期限为:7天,以上三包期限均自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其他事项:1、相关材料技术参数、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需符规定标准,乙方供货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2、中标人需统一约定按中标金额不低于15%抵扣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房源待中标后选定 。中标单位按照不低于中标金额15%中标额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或在合同有效期内接受招标人分配的房源(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14、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8时30****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6日8时3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现场实际清点双方确认,以下工程款支付前提均为投标人材料进场检测合格,次月起支付乙方上月结算价的75%,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最终结算款的80%,工程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剩余3%半年内无息付清
2、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岳工,电话:182****5398。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 ****公司院内13栋3****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