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 |
标题: | 界水许可〔2025〕13号 关****中心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文号: | 无 |
信息来源: |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82MA2TDK8Q61):
你单位申请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你单****中心取水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地热井一眼,浅层地下水源井一眼(取用兼回灌)。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同意你单位的取水许可申请,批准经营用水取用地热水及浅层地下水(取用兼回灌),地热水年取水量2.774万m3,浅层地下水年取水量3.3万m3(含回灌水量2.774万m3),用水保证率95%,年退水量3.2106万m3,退水地点****处理厂。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的要求,实同层等量回灌。取水和回灌均要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装经检定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及时接入省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在工程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要及时向我局申请取水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并获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三、你单位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确保用水指标符**利部、**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定期对用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和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
四、如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三年内,取水工程若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获得审批、核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五、你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每年年底要及时填报当年取水总结及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台账等用水管理工作,你单位应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税。
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如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连续停止取****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书。
七、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水利局****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起诉。
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后,你单位应及时向****报送运行情况等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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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