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南路363号
中标(成交)金额:27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市** 服务要求: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工作;系统梳理我县历史文化脉络,凝炼历史文化价值,分类整**域历史文化遗产,建立价值载体清单,构建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总体布局,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名录,制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策略措施,提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引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议。 服务时间:2025年6月底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及调研工作,2025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稿,2026年12月底前提交报批成果。 服务标准: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敏娟、胡丹辉、董立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2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3.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编制项目;
3.2**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方案及历史文化名城评估报告及历史建筑测绘、保护文件编制工作项目;
3.3**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3.4**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编制项目;
3.5**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年)等规划编制项目。
4.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800)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9号
联系方式:0559-****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139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