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国能**用110千伏避雷器、低压电缆、电压互感器等物资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标段 | 标段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元) |
一标段 | 国能**用110千伏避雷器采购项目 | **** | 12000.00 |
二标段 | 国能**用低压电缆采购项目 | ****公司 | 476483.00 |
三标段 | 国能**用电压互感器采购项目 | **思****公司 | 18000.00 |
四标段 | 国能**用小电阻接地装置采购项目 | ****公司 | 390000.00 |
五标段 | 国能**用站用变采购项目 | **集****公司 | 173000.00 |
六标段 | 国能**用中性点成套装置采购项目 | ****公司 | 129000.00 |
七标段 | 国能**用穿墙套管采购项目 | **** | 10410.00 |
八标段 | 国能**用配电箱等采购项目 | ******公司 | 27980.00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铜****开发区**大道北段36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562-****387
招标代理人:****
地址:****广场8楼822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7****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