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7148XC/202503-00051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 |
**** | 2025-03-31 | |
,, | 有效 | |
有效 | 暂无 | |
关于同意**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暂无 | |
庐发项〔2025〕93号
关于同意**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政府:
你单位《关于批准审批**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立项的报告》(乐政〔2025〕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乐桥镇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乐桥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拟对乐桥镇鳌山村刘湾1、杨岗村新屋1(郑庄)、杨岗村武院(**)、詹店村殷家仓、大化村八岗、大化村十石五、陡岗社区刘湾、**村金庄(金庄1-金庄2)共8个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村组道路、污水改造、沟塘清淤等工程。二是拟对乐桥镇鳌山村姜老(中院)、鳌山村程竹园共2个村庄开展**道路、污水改造、沟塘清淤等工程。
四、资金来源:总投资约9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五、本文件有效期二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节能、水保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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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