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港青通港区童埠码头扩建工程”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港青通港区童埠码头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拟建码头位于**市**县童埠新区,**港青通港区童埠作业区,青**Ⅳ级航道整治上游端点右岸。
建设内容:**7个500吨(兼顾1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2208万吨(其中散货出口2180万吨,件杂货进出口28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2266万吨,主要货种为方解石、石灰石、钢铁行业用溶剂、非金属矿石、镁渣等。
二、建设项目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县**镇童埠新区童埠路11号
联系人:万仁斌
联系电话:138****179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03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