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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服务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工业园**路13号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抽查抽检任务包括工业产品(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烟花爆竹、保温材料等)。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当依法成立,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和安排,公正、独立地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开展抽样检验,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检、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项项目组,项目组不少于10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进场服务前提供相关人员配备情况清单等基本信息供采购人核实;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抽样检验完成后,形成完整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告,报至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所做的工作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并出具检查结果。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检查的任何信息;整个工作自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上旬,检查的原始材料和书面结果在任务完成期限内交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对采购清单产品(以产品名称计)检测的覆盖不得少于90%。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220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华斌、江亚平、王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2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56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气象局****中心楼

联系方式:0564-****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佛子****管理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64-****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64-****665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二轮报价表

2025年4月1日

附件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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