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区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做如下调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飞行高度 | 飞行速度 | 机器载重量 | 亩用水量 | 防控面积最低数量(亩) | 投标总价 |
1 | 无人机 | ≥5台 | ≤3米 | ≤8米/秒 | ≥16升 | ≥1L | 16000 | 9万元(总价不允许修改) |
注:1、投标综合单价等于固定总价9万元/投标单位所报防控面积;
2、不规则田块使用人工喷雾器统防的田块亩数也属于小麦一喷三防亩数。
3、结算价格按实际防控面积*投标综合单价计算;
4、所有区域统防统治防治工作需在今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
5、最终项目验收面积以**省植保无人飞机防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管理平台合格面积为准。
6、开展统防统治过程中,在适合飞防的环境条件下应做到应飞尽飞,严禁出现无故不飞现象,若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处以支付金额的 10%罚款。
更正内容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调整如下:
投标函
致: (采购人) :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名称)”项目的服务,投标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亩 。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 传 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濠河路99号
联系人: 孙齐跃 联系方式: 0550-****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谯区龙蟠大道188号10楼1001室
联系人: 王珍 联系方式:18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