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123********579432C-****0331-00014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31 18:00:09 |
**市**镇枫香岭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废弃砂石土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委托****,对**市**镇枫香岭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废弃砂石土进行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存放地点 | 评估价值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数量(立方米) | 评估单价(元/立方米) | 金额(元) | |||||
1 | 废弃砂石土 | **市**镇枫香岭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西地块 | 514208.06 | 16.0 | ****329.00 | 834.7323 | 150.00 |
2 | 废弃土石方 | **市**镇枫香岭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东地块 | 49997.69 | 2.4 | 119994.00 | ||
合计 | / | / | 564,205.75 | / | ****323.00 |
注:1.西侧用地开挖终止标高为90.00,东侧用地开挖标高为83.00(黄海高程系)东西两个地块有护坡(详细见设计图纸)。
2.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砂石的实际方量和质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与转让方、拍卖人****交易中心无关。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有工程建设、砂石(含混凝土、预拌砂浆、干混砂浆等)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渣土运输等相关领域任意一项即可。
(二)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交易方式
(一)本次采取公开拍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二)本次拍卖定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举行。
四、竞买人报名及资格认定
(一) 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大厅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竞买人资格。
(二)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不是法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竞拍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竞拍起始价为人民币: 834.7323 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00万元。竞买人应于 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交易中心账户。****公司及其他组织的,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单位名称,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代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缴入指定账户,否则将取消竞买资格。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户:200********366****22301
(三)成交转让价款支付:买受人须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打入指定账户。
(四)竞买保证金的退还:若竞买人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办理(履约保证金在砂石土挖运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本次竞拍标的为**市**镇枫香岭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产生的废弃砂石土,竞买人应到项目现场充分了解周边情况和砂石土利用价值、方量,主动查询本项目相关批复、评估报告等资料,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特别约定如下:
(一)竞买人应仔细研读本项目拍卖公告,由于不可预见等因素影响,转让方不保证拍卖标的砂石土实际数量和利用价值,拍卖标的内估算的**量数据仅供参考,与实际**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若最终方量不足的按拍卖标的内方量计算,超出部分按中标单价折算并补交费用。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充分做好现场详细踏勘和勘测,核实此次拍卖标的废弃砂石土**量、质量是否符合竞买人需求,竞得后不得就拍卖标的物质量、**量、利用价值、现场运输及作业环境等提出任何异议,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此次拍卖的砂石土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调整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影响,上述风险或影响均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批复、评估等资料由竞买人主动向转让方了解查询,一旦报名或竞得此次拍卖标的,自动视为了解此次拍卖标的涉及的相关资料,****政府、砂石办、环境保护等相关单位监管,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或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整改到位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买受人拒不整改的,可由转让方负责代为整改到位,相应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保留终止本标的合同的权利。
(四)因买受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转****政府、部门和单位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如买受人不履行此次拍卖项目相关约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等,导致此次拍卖项目进行二次拍卖的,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此次拍卖项目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由法院判定的买受人违约,转让方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后3日内按约定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签订砂石土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按照转让方指令组织运输,自砂石土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买受人需在60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提运结束,如逾期提取,委托方有权按照剩余货物价值每日1‰的金额收取场存费,该费用直接从保证金中核减。逾期超过10个自然日,仍未将标的物全部提取完毕的,将视同买受人自动放弃剩余砂石土处置权及未提取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无条件同意将遗留标的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所有货款及保证金不退不补。
(六)买受人须在转让方及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对指定区域进行砂石土运输并做好四周安全防护措施,运输结束后须通过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若受天气、环境、政策等影响导致延迟开工或完工,由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适当**。施工中产生的所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砂石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不得在现场进行堆放,未按要求完成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买受人须负责施工现场相关的所有清理工作,清除场内残留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施工堆积物,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
(八)买受人需自行协调现有村道或自修便道来满足砂石土运输条件,在**枫香岭矿外运道路(**市彭河公路(Y098)**工程)正式通车前不得擅自使用。
(九)本项目按拍卖公告和转让合同执行,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开具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说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七、服务佣金
本次拍卖项目佣金服务费须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公司指定账户。拍卖佣金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出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3%;超出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2%。
八、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 系 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0556-****909
拍卖公司:****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56-****168
地 址:**市**苑B区门面房
监管机构:**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56-****061
地 址:****政府****中心三楼东侧
九、踏勘现场和查看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组织统一现场勘查,各意向竞买人于以下时间统一现场踏勘。
集中踏勘时间定于2025年4月10日10时00分
现场踏勘集中地点:**枫香岭矿项目生产生活区(**镇龙头村瓦窑组)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侯允盛 193****6823
十、本次拍卖活****公证处全程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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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