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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港**港区龙亢码头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2.标段名称:**港**港区龙亢码头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项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现修改为“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结果将在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进行公示。”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发展中心204室、**市**区**路139号
联系人:杨大为、翟海鹏
电话:136****8615、135****07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水科路30号十二层
联系人:简洁
电话:15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