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环评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路605****服务中心329
中标(成交)金额:20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环评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及环评导则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经修改完善后报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通过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鹤、韦治帼、马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市公共**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收取(3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欧阳修大道333号(翰林雅院小区)3幢1单元1401室,联系方式:185****061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刘主任,189****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省**市**区欧阳修大道333号(翰林雅院小区)3幢1单元1401室
联系方式: 刘工,185****0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18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