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园安防系统升级建设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关于召开校园安防系统升级建设方案
二、评审结果
优先序为:******公司、******公司、灵****公司。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钟灵大道西段隧道西634号,联系电话:0557-****0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被质疑人名称;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村料;
④明确的请求、主张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⑤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省**市**县钟灵大道西段634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173****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