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为****需乘坐校车的幼儿提供校车服务,按照政府、家长、社会共同分担原则,****拟对校车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在**县政务公开网自行获取采购需求,并于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
2.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服务范围:****2025-2026****学校车服务。
4.项目服务数量:乘坐学生数25人(具体依据在自愿原则下实际乘坐学生数)。
5.项目预算金额:学校按乘坐学生数给予投标人每名学生每年1400元补助(每学期每名学生700元)。
6.项目最高限价:学校按乘坐学生数给予投标人每名学生每年1400元补助(每学期每名学生700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至2026年秋季学期结束。
8.采购方式:询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校车运营)。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否则其采购将被全部拒绝:
4.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4.2母公司、****公司****公司;
4.3****公司(分支机构);
4.4****公司****公司(分支机构)
4.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6.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专用校车安**家标准》的校车,按规定配齐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校车各项规范手续,合法上路运行,校车运营线路2条。
线路一:幼儿园—**庄—大卜—水洞村—小沈—大张—童嘴宋—前杜—下左—上左
线路二:幼儿园—杨府城—关镇唐庄—关镇街道—徐庄—曹庄—陈庄—东堡村—黄嘴村
备注:******局、县交运局最终核定为准。
每天早晨上学接一次,下午放学送一次。
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学校和中标人商定。
7.非工作日如需接送,由采购人制定接送计划,双方再行协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8.投保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乘车安全,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方可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良好车况,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和活动,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交通法规,确保校车管理和运行安全。投保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或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服务量的增加与减少等因素
由于因自愿****学校撤并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服务量的增加和减少,采购金额也要随着增加减少。
10.提供校车服务供应商对学生的乘车收费按1000元每学期标准,但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1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事项提供校车服务,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或不按承诺事项提供校车服务,一旦发现,即解除校车服务合同。
三、响应文件提交及要求
1.参与校车服务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在网上直接获取采购需求,并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至****,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资料: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报价表、承诺书,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现场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信息及委托书(若需要)交****核验,否则不予受理。响应文件不退还。
3.报价内容:本项目报价和向学生收取费用总额,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社会保险费用、医疗保险等 “五险”、服装费;校车折旧、维修维护(含车辆易耗品)、燃油费、交通违章费;校车的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校车季检、年审费;校车运管费;税费;其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金(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标准的提高等)、完成本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如服务期内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保险费(包括人员保险和车辆保险)、燃油费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或市场变化,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时(**时间)。
2.开标地点:****会议室。
注:已按规定时间登记并通过核验的校车服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定标方式
1.定标规则。本项目按有效最低价方式确定中标人,********小组,****小组的监督下,对报名者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进行下一轮价格比选。资格审查后,按照价格顺序和定标规则,确定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报价相同的,则通过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二轮报价确定中标人。
2.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招标人将进行重新招标。
六、其他事宜
1.因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文字、图片)不完整、模糊不清、不准确,****小组的误评、错评及不利的评审结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若响应文件资料复印件出现无法辨认的需要核对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原件审查的,将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或逾期提交响应文件资料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3.中标人安全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承担主责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考核测评,若服务质量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学校若有有类似规模的学生接送服务需求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参照本次中标结果,协商一致后直接与中标人签订校车服务合同,合同一学年一签。
4.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及采购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含教〔2024〕4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询价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对询价过程监督,对知晓该项目价格信息线索的,****小组提供有关价格信息或供货方联系方式。询价小组联系人:范守恒 宋华来 黄孝东 葛世虹 陆家华 裴欢晏婷 联系方式:189****1032 0555-****109。
七、付款方式:一个学期结束后,经考核测评合格后,由校方据实统计实际乘车学生数,一次性支付报价费用。学生自行承担部分由校方协助企业收取。
八、考核方式:依据《**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开展考核。
九、合同签订:****学校签订合同,****政府作为合同签订的见证方。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教育局 ****学校
地 址:**县陶厂镇陶南新街
联系方式:陆主任 189****1032 0555-****109
附件:
**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根据 2021 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为民办实事要求,经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制定**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省、市、县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指导,以抓好校车服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和工作责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营,切实提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校车有序、安全、优质运营。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校车服务中标人
(二)考核内容
****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的服务条款和合同约定为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式
1.****学校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由**县校车****办公室****教育局****学校按考核细则实施考核,总分计10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分别在7月上旬和元月上旬进行,考核时注重将日常的运营管理成效和校车服务质量作为考核的最主要依据。
2.部门考核:由**县校车****办公室****教育局)牵头,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的形式,从制度建设、校车管理、安全运营、安全教育、监督举报等五个方面实施考核汇总得分,分值为 50 分。
3.学校考核:****学校采取平时检查、日常监管、问卷测评(教师、学生、家长)等形式,从校车安全、校车管理、校车服务、安全教育、监督评议等五个方面实施考核,分值为 50 分,并在平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考核总分计算方法为:****学校考核得分相加,考核评**果分为合格(80 分及以上)、基本合格(80 分以下至 60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三个等级。
四、考核结果运用
1.中标人在当期考评中达到合格等次,****学校支付合同约定的补助款。
2.中标人在当期考评中为基本合格,且连续三次达不到 80 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在当期考评中为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校车服务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4.中标人在服务中存在以下明显违法违规或不安全操作现象,且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同一问题连续整改三次仍未达到要求,当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1)聘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校车驾驶、照管员工作的。
(2)无正当理由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的,超速达 20%的。
(3)不按要求悬挂校车标识的。
(4)恶意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成交人在服务中存在以下情况(见考核细则“一票否决”内容),直接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要求
1.**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成交人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车运营管理和服务情况,积累好考核资料台账,作为学期末考核时的依据。
2.成交人要做好运营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提升运营服务质量,确保校车安全运营;同时要积极提供有关校车运营材料,配合**县校车****办公室及**县****做好每学期考评工作。
3.本方案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县校车****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