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区**东路(月明街-龙腾路)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区**东路(月明街-龙腾路),本项目全长2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涉及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监控、标识标线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完成各阶段设计审查及审查后的修改工作,最终取得图审合格证,相关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等工作。
3.项目预算:¥20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200000.00元。
4.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市**大道559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151****2275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省**市**区虎**路955号10层-11层
项目负责人:席天今,联系电话:158****9207
6.公告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
7.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省**市**区晨光街8号,总得分:88.24分,中标金额:¥165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设计院****公司,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花园商业S2栋101,总得分:77.60分,中标金额:¥1590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地址:**省**市**大177号21层 ,总得分:77.45分,中标金额:¥171800.00元。
8.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招标人地址:**市**大道5599号,招标人联系电话:151****2275。
9.本公告期限届满并无质疑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中标人中标本项目。
10.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③被质疑人名称;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⑥必要的法律依据;⑦提起质疑的日期;⑧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⑤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