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司**上新支行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银行****公司**上新支行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14时00分,在****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银行****公司**上新支行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因业务发展需要,招****银行****公司**上新支行营业网点进行装饰装修(改造),项目位于**市**区昱中街道跃进路14号。建筑面积:一层装修面积:161.82m2,二层装修面积:125.82m2,框架结构。包含室内外装修、电气、给排水改造等图纸范围内及实际需要装修改造部分的所有项目。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不含税):760392.7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不含税):765835.22元。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783
本****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上发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