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官网”(https://zhihe.****.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5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00元
6.采购需求:**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总投资额约752万元,****一中和**四中两所高中的改造建设,**一中改造建设内容包含卫生间改造2243.78平方米和5个宿舍楼消防改造,**四中改造建设内容包含窗户更换355平方米、活动场地改造(沥青路面3000平方米)和门更换380樘。服务内容包括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施工周期、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服务期:2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供应商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胶装至竞标文件中);
②其他人员:自行配备,满足项目需求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3月25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
3.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装订)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如是多个标包的,投标单位需按照标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开标现场退回。
注: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9点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完成登记、递交文件、开标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壹仟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官网”(https://zhihe.****.com/)等媒体上发布。
(三)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官网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官网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官网。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服务热线:解工0551-****0631、周工 0551-****492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县福宁路****博物馆4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0558-****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石工、055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8-****236
****教育局
2025年3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5ZHCG025
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1日
二、答疑信息
答疑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1.提问:该项目为设计招标,根据文件工程师职称专业分类表,建筑学和建筑工程都属于建筑类。****建设厅也发布了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第二十六条,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包括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此文件也指出建筑学和建筑工程同属于建设工程专业,固建筑学专业的职称证属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我单位提供建筑学专业的职称证,属于建筑工程类的相关专业,请予以认可。
答:根据《**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文件描述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并不是建筑工程包含建筑学,故不予认可。
2.提问:综合评审表里,企业业绩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问:住宅及厂房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为方便投标人对项目的具体了解,现提供项目详细内容清单,具体详见附件。
4.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延迟至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
答疑日期:2025年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答疑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县福宁路****博物馆4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0558-****6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石工 055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8-****236
五、附件
1. **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答疑公告(二次)
2.2025高中项目清单(设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5ZHCG025
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1日
二、答疑信息
答疑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提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及打分项里设计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再提供一个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问:提供专业为建筑学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是否认可。
答:建筑学属于建筑美学设计类,不予认可。
答疑日期:2025年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答疑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教育局
地址:**县福宁路****博物馆4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0558-****6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石工 0558-****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0558-****236
五、附件
无
项目名称:**县2025****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2025ZHCG025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西环路4号
成交金额:大写陆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67800.00元)
公告期限: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9日
采购人:****教育局
地址:**县福宁路****博物馆4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558-****69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0558-****236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教育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