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4.《**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2023 年试行);
5.《**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3 年修订)》;
6.《**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7.其他相关政策法规、相关规划和资料。
二、规划方案
《******路与南市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南市路、南至中**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现状支路,总面积约1.0362公顷。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地块区位:规划地块位于中部主**部,属于ZBZC-01单元,为综合开发单元,主导功能为品质生活。。
2.周边概况:西侧为宛溪河,南侧为金鳄**,****小学宛溪校区和绿宝嘉园,北****幼儿园宛溪园区和**颐园。
3.土地用途和面积: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0.2720公顷,商业用地面积约0.5014公顷,广场用地面积约0.1035公顷。
4.开发建设强度:社会停车场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3,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5%。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公示公开规定(暂行)》等有关规定,现对上述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上述规划如涉及他人重大利害关系,利害关系人可于公示日期结束前向我单位书面或电话提出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意见反馈单位:****
联系电话:0563-****994、056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