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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现将**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
地址:**区**路50号****分局****中心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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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