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肥料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第一包:尿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淮****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130872.00元
第二包:磷酸二氢钾
供应商名称:**县****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心****小学东100米
成交金额:1458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肥料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市**县 服务要求: 第一包:尿素。剂型为颗粒,纯氮(N)含量≥46%,供应数量66.5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做好签收手续,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第二包:磷酸二氢钾。剂型为颗粒。磷酸二氢钾含量(以KH2PO4干基计)≥98%,五氧化二磷(以P205计)≥52%,氧化钾(以K2O计)≥34%,供应数量10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做好签收手续,完成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负责将磷酸二氢钾用无人机撒施到指定地块,撒施时间由招标单位根据天气情况而定。作业完成后提供无人机作业轨迹图和飞行记录等佐证资料。亩用量4公斤,误差不得超过5%。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县淮**路124号;138****30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淮**路124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138****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