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H02-123********579432C-****0305-000355-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27 15:54:36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冷冻治疗仪、氩气刀等(二次)(包七)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居委会陈嘴街25号
中标金额:3690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369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氩气高频电刀 品牌:华博 规格型号:A900 数量:1台 单价:1000.00元 | 名称:软电极 (配套耗材) 品牌:华博 规格型号:APC-1-2325 数量:20个 单价:1050.00元 |
名称:经纤支镜冷冻治疗仪 品牌:库蓝 规格型号:K320 数量:1台 单价:347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俞玲、张武群、孙立莹、梁维福、卢美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55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17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0556-****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海军
电 话:0556-****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