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0-123********579432C-****0306-000360-6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27 14:54:40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蓝莓基地种植管护及采摘劳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公岭镇水磨村三房组20号
中 标 费率:80.02%
供应商评审价格:80.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蓝莓基地种植管护及采摘劳务 服务内容:****蓝莓基地种植管护及采摘劳务 服务要求:劳务服务考核要求参照《**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标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群、陈玉琢、胡静、施丽萍、汪少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3402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县高河镇**路17号,联系电话:0556-****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3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路17号
联 系 人:张新宇
联系方式:0556-****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路17号
联 系 人:杨工、朱工
联系方式:0556-****806
3.****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政府****委员会
地 址:**市**县**路19号
联系方式:0556-****236
4.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新宇
联系方式:0556-****028
十、附件
1.开标记录表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业绩(如有)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