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3-26 16:48:52 |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5****联通长****中心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为****,地址为:**省**市**区神山路与河清路交汇处。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规模:本工程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联通长****中心园区西南侧,建筑面积约327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5.18米,****园区110kV变电站土建工程、进站道路、站内生产、生活用水、环保、消防及适当绿化;园区西南侧的围墙;****园区管网的埋地综合管廊土建工程等周边室外工程。以上建设规模为暂定,具体规模、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1.1.2采购内容:为2025****联通长****中心变电站土建**工程采购投资范围内所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所有专业的全部设计文件提供施工图审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3采购预算:19400元(不含税)。
1.1.4服务地点:****新区吴越路与**路交叉口西北侧。
1.1.5服务期:图纸、资料齐全送审后4个日历天内出图纸初审意见,图纸整改意见回复符合要求后6个日历天内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1.6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人数量为1家,份额100%。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9400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应答人公章的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至少一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査业绩。
1.应答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项目规模(如合同业绩未体现单体建筑项目规模的,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4资质要求:应答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二类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证书扫描件。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中选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cn)中被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6)“信用中国”网站 (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7****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7其他要求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联通****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应答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同时不接受该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不接受黑名单供应商中被禁入的相关责任人在禁入期内参与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6日19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19时00分(**时间,下同)。
4.2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联通**方门户
(https://www.****.cn),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询比采购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使用供应商角色)然后依次点击“询比采购管理”-“寻找商机”(查询要参与的项目名称)-“我要参与”。在填写完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再次点击“询比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询比应答”-“购买采购文件”,在售标时间内,使用“沃支付”支付询比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注:付款完成后请及时填写标书费的开票类型及开票信息,否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用的数电发票原则上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答人项目联系人邮箱,应答人应注意自行查收)。
(2)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在进入沃支付界面后,点击“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应答人须在“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上步骤的操作,否则将导致应答人无法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视为应答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应答。
特别提醒:****联通智****采购中心上进行电子招投标,应答人所下载询比采购文件为.megp格式,需在联通智****采购中心的“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并完**装,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询比采购文件及进行应答文件编辑等工作。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9276、010-****2255转3-8-2或平台在线客服。《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获取及黑名单情况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4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数据电文****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联通智****采购中心”递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采购中心”,并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项目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人:王思源(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电话:0551-****8010(采购代理)
提出异议的方式: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
书面方式:应答人将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原件送至:**省**市**区**路459****广场25栋27楼2710-2712室或将加盖公章的异议函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63.com。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神山路与河清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6****926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459****广场25栋27楼2710-2712室
项目联系人:王思源 手机:186****8570
项目负责人:王思源、朱冕、**华 电话:0551-****8010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纪委****纪检组
监督电话:0553-****168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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