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至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项目门窗工程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玻璃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根据《****集团****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玻璃材料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项目门窗工程玻璃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项目位于**市**县,铝合**窗约1.4万㎡;该项目主要包括铝合**开窗、铝合金推拉窗等;本次询价主要为玻璃材料,详见材料清单。
二、报价单位资格:
1、公司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文件;
2、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3、投标单位需提供本次投标的原片检测报告。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关于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10000元;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2、无息返还时间:履约结束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3、账户名称 :**三建****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9260XY ; 开户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 ; 账号:218********57063 。
6、招标控制价(含税):****000.00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附件1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和本次投标的原片检测报告(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1、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产品包装费用、按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2、报价单位务必注意填写在线清单,否则导致系统无法读取报价数据视为废标,后果自负(在线清单数据与盖章附件数据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1、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产品包装费用、按需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2、单价为固定单价,采购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3、实际供货过程中供货方需提供对应检测报告、资料、合格证等配套验收资料。 4、玻璃自爆率在允许范围内(占采购总面积≤3‰),超出部分由供货单位自费并更换交付至使用,若涉及维修也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13、其他事项:1、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2、报价单位需提供品牌说明,如承诺书、品牌证明函、与原片厂家购销合同等(主要用于说明投标拟用玻璃原片品牌)。 3、玻璃自爆率在允许范围内(占采购总面积≤3‰),超出部分由供货单位自费并更换交付至使用,若涉及维修也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4、关于内置百叶质保2年,必须设置上下滑块限位,在非人为损坏时,投标单位需考虑免费换新、维修等措施。 5、报价单位需考虑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原片厂家实地考察工作;对此产生技术、交通、住宿等均考虑在内。 6、中标单位按不少于中标金额15%抵扣****的房产或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合同签订完成两个月内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抵房****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8时30****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8日8时3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1、供货方每月15-20日与采购方进行对账,对账包括供货单、签收单、确认单等资料,对账结束后,供货方应在5天内提交等额合规发票。 2、结算以实际订单及实际送货面积作为结算面积,不做任何平方工程量折算(如0.2㎡下单面积即按照0.2㎡进行结算)。
1、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金融保理、房产抵扣、其他金融工具方式支付。付款以非转账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供货方按照采购方要求先行供货,当供货总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额50%时,采购方60天内支付当前结算的60%,待供货方供货全部结束时,根据双方确认最终总结算,采购方90天内支付至80%,剩余尾款竣工验收后9个月内无息付清。;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徐攀,电话:055****14014。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 ****公司院内13栋3****中心。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