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北区酒店式公寓装修****中心****基地装修项目监理服务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心北区酒店式公寓装修****中心****基地装修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1)企业业绩,现调整为:“2022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接过项目投资或预算不低于 9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注:资格业绩不参与打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2,现调整为:“2022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接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或预算不低于 9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的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须另行提供由建设单位盖章的有效证明。”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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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