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仁废旧
**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委托****承担****优仁废旧**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优仁废旧**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玉**路9号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为改建项目,将原有的原料废易拉罐改建为原料为废易拉罐、废杂铝及废铝箔边角料,对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维护,**车间办公区域等,项目改建完成后,将形成年产8万吨再生铝锭。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86****0003
联 系 人:朱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152****2631
联 系 人:王飞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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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优仁废旧**再生利用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市县(区、市) 乡(镇、街道)路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