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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公告

项目概况:****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获取发包文件,并于2025年4月7日9点30分(**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费率):100.00%

7、发包需求:本****检察院原有园路及车棚绿化拆除,**非机动车停车棚、补充树苗绿化等。具体详见发包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个,分别承担施工和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

三、获取发包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9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电子发包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发包文件。

2、此项目来源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标类别下载发包文件。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cn/bszn/notice.html)。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发包文件费用发票由发包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平台咨询电话:****286550-2,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开标厅。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宜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发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皖西东路

联系方式:0564-****89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949

2025年3月2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25
招标公告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室外非机动车棚建设及园路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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