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汇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市**区**汇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市**区**汇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采购方式:询比
成交候选人名称:****
供应商报价:
高层:1.25元/平方米/月
停车位:30元/个/月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7日17:00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83****9682。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阳湖镇洽阳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阳湖镇洽阳路6号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雪松
电 话:183****9682
本公示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市**区**汇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市**区**汇小区建设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事项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报价要求”4.采购人不提供前期介入费和开办费。修改为:本项目不提供前期介入费,开办费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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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