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00449XQ-****0320-000125-7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3-25 09:34:15 |
关于**区2025年吴家昄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区2025年吴家昄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编号:****)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17.3.1付款周期: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接收审核。经监理人、招标人审核后,招标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再预留保证金,待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变更为:本项目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10%;承包人每月25日前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填报工程价款,否则不予接收审核。经监理人、招标人审核后,招标人支付其完成合格工程价款的85%(扣除预付款);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可以通过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用担保保函 、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再预留保证金,待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特此公告,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广大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202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