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利用服务大厅建设,拟就购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设备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欢迎各意愿供应商询价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专项资产购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
(二)项目预算
3万元。
(三)项目介绍
配备、安装、调试、维护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实现自助取号、自动叫号等功能,具体项目参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确定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小组,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应在预算内进行报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所报价格应包含完成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货物、安装费、软件费、辅助材料费、调试费、维护费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截止时间
报价方应在2025年3月28日16:3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专项资产购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项目”,送至****征集利用处。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相关事项
1.资质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保证、质量服务承诺及质保期等。
2.供货时,需要提供原厂证明;涉及到软件需要授权使用的,必须向询价方提供完整且免费的软件授权;须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收到故障、维修等通知应迅速响应,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报价方必须认可并严格遵循本次询价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可能影响对报价文件的评比,被作为废标处理。
4.中标方应最大限度满足询价方需求,具体细化要求将在合同中进一步拟定。
5.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7.询价方保留此次询价的修改权,如因重大变更取消询价或重新发放询价通知,将书面告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51-****7363
联系地址:****中心B座****征集利用处(秀山路与前河路交叉口)
附件2:****专项资产购置(智能排队叫号系统)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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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