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潜在投标人对******卷烟厂安保警卫业务(2025-2027)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问题1:******卷烟厂安保警卫业务(2025-2027)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条件:2.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安保警卫服务业绩,且合同年度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以及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2.1、技术标评审”——“3、企业业绩”中要求的除投标人资格业绩外,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安保警卫服务业绩的。”针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业绩和评标办法的企业业绩中要求的“类似安保警卫服务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并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5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5953、18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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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