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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130960B-****0319-000090-2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市** |
信息发布时间 | 0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A | S548线**街口至长陔段公路灾毁恢复工程 | 公开招标 | 5435.38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S548线**街口至长陔段公路灾毁恢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中增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计价软件电子加密锁锁号等信息一致”。 2、接相关通知要求,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运输部令2024年2号)和《**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指南》,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提供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交社保的除外,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3)持有有效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总工:(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提供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不交社保的除外,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徽城镇旸村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9-****7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万福嘉苑西苑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9-****666 **** **** 2025年0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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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