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无城镇2025年第一批住宅小区便民充电车棚及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价格分评审标准“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如投标人报价多于招标范围的,不予核减;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满分分值。”
修改为“本项评审步骤: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4.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每偏离+1%扣0.1分,每偏离-1%扣0.1分,不足1%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30分,最多扣3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无城镇翠湖路与宝晋路交叉口**家园A区15号楼4层
联系方式:183****359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无城镇**路环宇国际西楼二层
联系方式:178****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78****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