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2025年葡萄庵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方式:138****0342 | |||
最高限价 | ****990.5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小弟 联系方式:0556-****06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1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东**区吴家山**十二路**现代五金机电城综合楼五楼519室 | |||
投标报价(元) | ****061.49 | |||
项目负责人 | 范栖钢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鄂2422******** | ||||
技术负责人 | 吕明录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富堨镇徐村村仰村小路口1号 | |||
投标报价(元) | ****102.56 | |||
项目负责人 | 胡来燕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 | ||||
技术负责人 | 江明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石美村北门621号 | |||
投标报价(元) | ****493.14 | |||
项目负责人 | 陈琳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闽2352******** | ||||
技术负责人 | 李彤彤 | 质量标准 | 施工质量等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7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