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标办法企业履约技术服务能力中:“5、拟为本项目配备高点**视频监控点,挂高不低于30米且具有7×24小时电力保障能力,1-6处的得1分;7-12处的得2分;13-18处的得3分;19-24处的得4分;25处及以上的得5分。得分以提供以下任一材料为准,(1)投标人自有高点**视频监控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或资产授权材料****公司****公司所有);(2)租赁的,投标人可提供高点**视频监控点租赁协议;(3)中标后提供的,提供拟配备点位及数量说明,且需在中标后30日内配备高点**视频监控点,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由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修改为:“5、拟为本项目配备高点**视频监控点,挂高不低于30米且具有7×24小时电力保障能力,1-3处的得1分;4-6处的得2分;7-10处的得3分;11-14处的得4分;15处及以上的得5分。得分以提供以下任一材料为准,(1)投标人自有高点**视频监控的,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或资产授权材料****公司****公司所有);(2)租赁的,投标人可提供高点**视频监控点租赁协议;(3)中标后提供的,提供拟配备监控点数量说明,且需在中标后30日内配备高点**视频监控点,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由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2、本项目采购需求增加《****路灯数量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查看,具体以现场实际数量和概况为准。附件下载: https://pan.**.com/s/1Q4W6SvHX9kOdRE03paqQWQ 提取码: j72p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056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邮箱:****@163.com
联系方式:187****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王先生
电话:0563-****541、187****622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