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洲头乡金坝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 O)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夏先生、联系方式:135 0055 7733 | |||
最高限价 | 3292.61万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县东北**北侧翰林路**小区3幢商铺13、14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38 6663 351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0日8时30分 | 计划工期 | 建设期8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780日历天],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沁居酒店****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8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780日历天],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市**区**路88弄21号3层328-07室 联合体成员:**市**区**北路1166****花园8幢404、**省**市**区人民北路二段168号1栋38层3808号 | |||
投标价(元) | ****4681.80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储莎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8864 | ||||
技术负责人 | **颋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区主**城市排水管网排查、雨污分流、化粪池清理整治暨溢流物防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2.**市**县矶滩乡洪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O EPC)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8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780日历天],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开发区**北路与魏武路****金座16栋2416室 联合体成员:**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广场8号楼1-2501室、**省**市**县**镇**路69号 | |||
投标价(元) | ****0534.00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莫希心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44********48732 | ||||
技术负责人 | 赵慧如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部分EPC)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一棵树文旅****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中科****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工期 | 建设期8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必须取得审图合格证或通过业主组织的审查;施工工期780日历天],运营期10年(运营期自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经开区****广场二期A4-9层 联合体成员:**省**市**区**观邸1幢2单元801室、**市**区蜀西路9号1栋7层701号、702号 | |||
投标价(元) | ****9795.00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刘婉凤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7381 | ||||
技术负责人 | 吴超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4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 6663 351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公共**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556-****919),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