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20栋202铺
成交金额:28000.00元
评审报价:2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分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全面组织实施工作;为现有物业员工办理工资发放和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具体每月金额以采购人实际提供的明细进行据实发放。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管理服务范围成交后与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服务期:一年。(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要求等不变)。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国红(组长)、严陈芳、周玲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2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联系电话:187****277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十字镇施吴村镇兵山99号
联系方式:余女士180****522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县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系方式:胡工 187****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80****5226
十、附件:
时间: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