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枣树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区枣树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区枣树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肆佰壹拾万零叁仟玖佰柒拾元玖角叁分(****970.9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集团主楼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88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9日 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中第6条其他要求,其投标资格无效。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汇力聚鑫****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中第6条其他要求,其投标资格无效。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镇西街12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肆佰零贰万叁仟壹佰玖拾叁元玖角肆分 (****193.94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唐燕芬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9779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钱强胜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1单元14层1420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肆佰零贰万叁仟壹佰玖拾肆元叁角陆分 (****194.36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邹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川251********81119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余本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陶店回族****银行正对面16号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肆佰零贰万叁仟贰佰贰拾元叁角整 (****220.3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钱润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6960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袁琴琴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花园路政务区南区办公楼4楼 联系人:台主任 联系电话:0564-****087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联系人:梅主任 联系电话:0564-****916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