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配件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公司2025-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配件耗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公司2025-2026年度计算机打印机配件耗材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10万元人民币(含税)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计算机和打印机配件及耗材,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等内容。
1.2.2供货地点: **省**市。
1.2.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规范要****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供货期:收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1.2.6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预算提前用完结束。
1.2.7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 预算(含税,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成交金额(含税,万元) | 成交份额 | 区域 |
标包1 | 92 | 1 | 46 | 50% | 市区 |
1 | 27.6 | 30% | |||
1 | 18.4 | 20% | |||
标包2 | 6 | 1 | 6 | 100% | ** |
标包3 | 4 | 1 | 4 | 100% | 湾沚 |
标包4 | 4 | 1 | 4 | 100% | ** |
标包5 | 4 | 1 | 4 | 100% | ** |
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或全部标包参与,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5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标包综合折扣(ON)最高限价均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1: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本标包要求成交50%份额的供应商需委派2名技术人员驻点**市**西路电信大楼,负责**电信计算机及打印机日常维护工作。驻点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预算提前用完结束。注:须提供承诺书,且须提供人员姓名、联系方式、2024年9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有效的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扫描件。
2.1.3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办公设备销售类或维修类或办公耗材销售类)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万元。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发票,提供订单的,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提供发票的,发票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开票内容、开票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时效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订单及发票同时提供的,时效及金额以对应订单为准。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标包2-标包5: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办公设备销售类或维修类或办公耗材销售类)业绩,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万元。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发票,提供订单的,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提供发票的,发票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开票内容、开票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时效及金额以发票为准;订单及发票同时提供的,时效及金额以对应订单为准。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26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西路32号电信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1705
联系人:徐礼传,熊琪
电话:153****6379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号:955********0523476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 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