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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总站公交枢纽工程和义津交通综合枢纽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