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7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公告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条款“允许”变更为“不允许”。
2、原招标文件建设规模调整为:**高科数字经济示范园项目位于****开发区千丈路与白莲岩路**东北角,一期载体拟提升改造范围为B栋1层、3层、15层至20层,C栋2层至13层,总面积约15573平方米,其中装饰装修部分造价约1014万元。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振****基地7栋512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9534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5年3月14日
原项目名称: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7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答疑公告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关于本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是否需要同时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是否需要同时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投标人时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答:(1)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2)联合体双方应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按约定的承担施工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振****基地7栋512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9534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5年3月13日
原项目名称: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3-07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数字经济示范园一期载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如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图纸内容均有调整。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图纸以本次上传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开发区振****基地7栋512室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9534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5年3月12日